2007年8月17日

〈關於旅行這檔事〉美麗的誤會—旅遊作家vs旅遊記者

「真好!可以到處去玩!」這是許多人聽到我的工作時的反應。

我曾經是所謂的「旅遊作家」,現在的頭銜則是「採訪編輯」。兩者聽起來都是頗讓人羨慕的工作,我也知道這應該是許多人的夢想。但是,今天,我要來殘忍地戳破美麗的泡沫,因為我相信,立定對的志向很重要,所以今天一定要端正視聽一下,打破一些慣有的迷思。

迷思一,旅遊作家跟旅遊記者其實是兩回事的。

「旅遊作家」大部份時候,是跟一般人一樣,必須自己擬定出國計劃,然後自己買機票訂住宿出國的,這段時間除了全部都是花自己的積蓄外,還有不少人是必須停止工作(意味著停止收入)的。好處是,你可以去你想去的地方,寫你想寫的事情,什麼阿里不達的東西全都可以寫進去,回國後你可以躺在床上抱著你的laptop慢慢打稿,不想寫的時候電腦往旁邊一扔,就可以倒頭就睡了。花了數月寫完文章、整理完照片後,交給美編設計、討論、校對、打樣…等等流程,出書時可能已經是半年之後。當出版之後,還要花時間、上遍各廣播或雜誌通告,最後分得每本書大約十幾二十元的版稅。如果以一刷2000本來計算,一本書的版稅大約只有4萬元,甚且不足以打平旅遊的機票、住宿等費用,更何況,搞了半年拿個4萬塊?這真是拿心酸的啊…(等四五月國稅局還送你一張扣繳憑單時就更心酸了)

「旅遊記者」則是隨時接到任務,隨時必須出發,管你昨天才從夏威夷回來,今天就是要給我飛去威尼斯!一般出任務有兩種,一種是某旅行社或觀光局贊助,組成所謂的媒體團;另一種是自己必須想好主題做規劃,然後自己去找sponsor跟接洽各地點的採訪事宜。前者比較輕鬆,因為主辦單位大多都會幫你們規劃好,你只要負責人去拍照採訪就行,同行者目的跟你都一樣,所以很少有意見相歧之處,至於要寫什麼也很簡單,就看對方希望你幫他promo什麼就行,缺點是,一,不是每個地方或是活動都這麼有趣,明明是間破爛的民宿,他非要你寫成精品飯店;二,這種標準「上車睡覺,下車拍照」的行程對於已經習慣單打獨鬥的背包客來說是種折磨,像我光是每次坐飛機不能事先check in,不能自己選位選餐,就已經覺得渾身不舒服了,更別提不能吃自己想吃的,看自己想看的,結果去夏威夷玩不到水,到日本看不到楓葉,這樣的旅行經驗實在沒什麼好拿來說嘴的。

後者呢,事前的功課就要做得比一般人還多,因為你不是只有人到了而已,所有你會「走進去」的地方,都得找到負責人去先拿到「採訪許可」,約好時間見面,你才能夠大大方方拿著你的專業攝影機在人家的地盤裡任意拍照,所以,如果以一天要參觀5家飯店及3家餐廳的量來看,你大概至少在出發前要讓超過40間店點頭,才有辦法讓你的旅行順利。再來,你知道一天如果跑超過3家餐廳的下場是什麼嗎?因為每一間餐廳至少會端出3道餐點,也就是說,如果你非常善良地要全部都把這些餐點吃過,你可能一天要吃下3隻帝王蟹加上5球哈根打死,以及2塊大牛排和40隻蝦子,還有3塊提拉米蘇,也許還有2碗海鮮湯跟4盤不同口味的義大利麵…

唉,體重維持大不易啊。

到最後,我們往往只能任憑哈根打死融化、龍蝦發酸、霜降牛肉腐壞…心裡只能不斷念著阿彌陀佛,看看能不能洗清「暴殄天物」的罪名。

迷思二,「旅遊記者」其實不常旅遊。

我們出國,是為了工作,就跟那些到國外看展開會的生意人一樣,我們的生活一樣要進行,只是換個地方罷了,所以雖然有「旅」,可是不能真正去「遊」,旅是行為,遊是心境。如果不能感到自在,就不能叫做旅遊。

迷思三,當作家/記者真的不是隨便寫寫就可以的。

拿文字換旅費,聽起來好像挺不賴的,不過你看看每年基測指考,一堆人作文掛點就知道其實也沒有那麼簡單。

每一次下筆,心裡都有許多掙扎的。

去的地方太美,會怕寫太好。吸引太多人去,那個桃花源不到五年十年後,就會被觀光客搞到爛。最近我就開始覺得自己寫文章是害人不淺,包括有人因此得破財花大錢帶美眉出國去玩,只因為對方「指定要住我寫過的那家飯店」(好險,我住過那些最貴最爽的還沒寫)。難怪許多作家最喜歡的地方,往往不是在書裡可以找得到的。看來我也要開始來藏一些私房景點了。

去的地方太爛,也要煩惱要怎麼寫。對方親切招待,就是殷切期盼你可以幫他們多吸引一些客源,但要把五分埔寫成香榭大道,把黑心菜寫成米其林三星,實在違背天地良心。再者,就算真的寫得好,結果人家去了之後大失所望,豈不是砸自己招牌?怎麼在業者與遊客之間取得平衡,實在是一門很大的學問。

寫書是要負責的,這跟寫部落格不一樣,寫部落格可以直接copy別人的資料或文章,頂多加個連結就好,我們下筆之前可是得先全部看過所有相關文章,才知道要怎麼寫不會跟別人一樣,否則到時一關係到著作權的問題,咱們就吃不完兜著走了。所以平平都是寫個兩萬字,前置作業往往必須花上兩倍時間才行。

尤其是萬一遇到有截稿壓力的時候,那可是不得了的事。辛苦出國回來,時差都還沒調好,對方可能要你3天後交出30頁文章來,據說之前坐我這個位子的男生曾經創下3天寫60頁的紀錄,他除了騎車回家洗澡換衣服之外的時間,全坐在辦公室裡看資料跟打稿…我雖還沒這麼拼命,不過一天坐在電腦前面超過12小時也是常有的事,所以每次只要一寫cover story,我的雙腿最後都會腫成原來的1.5倍粗,然後被路人指指點點地說:「你看那女人的象腿,粗到看不見腳踝!」

我上次逼一個好友在兩天一夜內給我一篇三千多字的文章,她雖然如期交稿,但據說美麗的臉上立刻狂冒好幾顆會化膿的痘痘,記恨記了許久…

嚴重作息不正常加上長時間久坐(不論是坐飛機還是坐辦公室),犧牲健康已經很嚴重了,更慘的,妳的終身幸福也要一起被犧牲掉。男人看到妳整天不知道在哪裡,心裡是很不踏實的。他生病時妳人在巴里島的寶格麗飯店裡做SPA;或是他被老闆罵時,妳說妳在希臘小島上拍夕陽;約會完他正想抱著妳,給妳一個甜蜜的吻入眠,只見妳火速起身穿好衣服背起包包,一邊拿出手機看著連續12通未接來電,一邊對著他說:「我還得回去公司去,等下要交稿。」

當妳看到妳男人眼中那閃過1/4秒的失望與落寞的眼神時,相信我,什麼法國、馬爾地夫、蒙古西藏埃及印度不丹日本俄羅斯捷克西班牙摩洛哥肯亞加勒比海巴西秘魯…通通都只是個屁。所謂遠水救不了近火,終有一天,他會去找別的可以救得了他慾火的女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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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喜歡喝咖啡的人不見得一定要自己開咖啡店,喜歡音樂的人不見得非當音樂家,愛玩愛寫也不必非要拿來當職業不可,現在到處都有部落格,自己要怎麼樣都可以。但如果,你還是願意咬牙立志,就是為了要滿足在書店看到自己名字印在上面的出版品的那種快感,我強烈建議你,請先讓自己出名變有錢,然後再以「旅遊玩家」的名義出書,保證你寫再爛、照片再醜一樣大賣,就算拖稿也會有人幫你代筆的。你看那些暢銷書不都是這樣?只要你有名氣,就算你逃家跑去米國跟男人同居發福的過程都可以寫成書的。

反正,玩家是可以不用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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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給想當旅遊作家的你」by 藍麗娟 http://blogger.chinatimes.com/goyalan/archive/2007/07/12/180301.html

29 則留言:

  1. 那麼
    馬機小姐在當旅遊作家以及旅遊記者的這些時間裡
    寫過自己最滿意最喜歡的作品是哪一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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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我要引用之前訪問王俠軍時他的答案:


    最滿意的作品還放在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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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哈哈 你這篇寫的超讚!!
    但我真的從來就不知道寫旅遊書或是當旅遊記者這麼辛苦~
    真的是一場很深的誤會~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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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乖~~
    那就快累積...把自己變成特約吧!!!
    反正你應該不會在固定的地方!!
    哇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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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雖然我的工作內容跟你差很遠,唯一相同的大概只有出差 (大部分時候連旅遊都稱
    不上),但看了這文章還是覺得很有認同感。不過我聽多了別人說羨慕這類型的工
    作,後來覺得大部分人說羨慕都只是說說而已,或者是之前有錯誤的期望。自己不用
    太認真,聽聽就好。其實坐辦公室的工作有時候也並不差啊 :)

    去年出差到東岸在旅館吃早餐看 USA Today, 看到一則研究說頻繁的商務旅行對於
    關係(家人, 友情或是愛情) 的建立與維持是有負面效果的, 再看看自己的人生,馬
    上發現現場就坐著一個例子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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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to Andrea,


    我現在也很懷念以前出國不用拿一堆文字資料, 不用帶筆電出國的日子...

    to ome,

    我大概還要撐個幾年才有可能吧. 不過幾年後我到底在做什麼行業我也不知道.

    to YM,

    這種事就跟婚姻一樣, 在裡面的人想跳出來, 在外頭的拼死想進去.

    我覺得人喔, 知足就好, 願望不要亂許, 因為真的有可能變真的(像我小時候就是因為許了
    要當作家的願望, 現在也只能摸摸鼻子認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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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呵呵
    嗯恩嗯 
    我現在的心情
    像上了一堂課!!
    我懂了
    這是一個很大的不同
    我沒有深入了解
    現在
    懂了!!
    真的很謝謝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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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這篇可以拿來"同理可證"~~~~
    知道人家問:"妳下次飛哪裡? 哇.....好棒喔...可以到處玩..."
    心酸誰人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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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to eve,

    你們累歸累, 至少下了飛機後還可以稍微喘口氣, 我們則是"苦難才要開始"
    (週末公司工作中)

    不過, 服務業哪個不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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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好喜歡你這篇文章!
    我想補一句,喜歡看書不一定就非得到誠品,
    書店工作其實很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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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推「遠水就不了近火」,
    男人眼中閃過1/4秒失望與落寞的眼神...
    好令人心疼箇中滋味。

    也許回到最初看自己的選擇,
    堅持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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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哈哈~
    的確是這樣,
    工作出差和純旅遊出國的心情真的很不同,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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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呵呵~
    真的是一針見血啊!

    加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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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其實, 我覺得不論是去玩或是去工作. 在各地跑來跑去都是滿累人的事情. 各地的人文風景固然多采多姿, 但是也許
    我們能消化的還是有限. 也許我們野心太大. 也許我們精力不足. 說實話, 人生本來就是有限的.

    如果仔細去感覺, 其實身邊看似一成不變的街道及人群, 無時無刻都有無盡的變化. 同樣的地方, 就算去了幾十
    次, 仍然還是能有很多不同的體驗. 也是一種不同的趣味吧.

    當然, 這並不是說去不同的地方旅遊是不值得或不應該的. 事實上, 好比大家說的, 飛來飛去有時的不得已呀. 不過
    另一方面, 好比說: 到處去找好吃的餐廰或新餐廳當然是一件有趣的事. 不過如果已經知道一家餐廳很合胃口, 一直
    回去光顧也不是一件壞事.

    總而言之: 也許我們已經老了吧. 過了那個可以, 或應該要去四處闖的年紀了. 有些東西, 不論是為公務或是為享
    樂......it has been too big for us to t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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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to 路人甲,

    糟了, 我也會跑去誠品看書的人!
    不過我真的很肯定在書店工作的人! 書很重, 而且常常會被紙割到手!

    --
    to wowcool,

    我真的看過那1/4秒閃過的寂寞眼神, 於是, 心疼了1/4秒後, 隨即就被排山倒海的稿量給壓
    得喘不過氣, 然後又很快樂地跑去某小島的精品飯店免費白吃白住, 爽快去了.

    --
    to claire,

    工作跟興趣還是分開的好, 我現在放假都當起宅女來了.

    --
    to 小游,

    你都不知道, 我沒寫出來的那一部份就是, 當旅遊記者最嘔的就是, 眼睜睜地看別人去那些
    我好不容易爭取來的景點, 自己卻因為某些很莫名其妙的原因被改調去別的鳥地方出差...

    哼哼..我要拿五次夏威夷跟你換一次約旦啦~~~(都是你那些美美照片害的)

    --
    to HWY,

    那我還好, 還沒有真的老.

    只要別叫我寫, 我還是很願意到處趴趴走的!!!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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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哈~~只要不要寫...
    很嚴重的感覺...
    好像..一想到要寫就會提不起勁的感覺...

    不過要是要替你加油啦~~
    畢竟還是要先賺錢才可以享樂咩...
    加油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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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工作的時候,態度很重要。
    好的態度就是作好自己份內該做的事情,
    一直當個狀況外的觀光客,很難讓人家稱讚。
    還有,請不要一直說哪個差是誰爭取被誰搶走,
    或是誰都去好差就你被派爛差之類的話。
    這點,在這行是大忌。
    別忘了你所謂爭取的好差,對方真的是因為妳嗎?
    還是妳所代表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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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to claire,

    呵呵...當然啦, 這是偷懶時的講法, 任何事本來就都是要享受就得付出代價, 無論那代價
    是什麼.


    --
    to 不願具名的,

    很抱歉, 我的玩笑話冒犯到你. 我只是看到朋友拍的美美照片, 開個小玩笑而已, 事實上那
    個我所說羨慕的好差比我的工作辛苦好多倍, 當中行程之密集, 中間遇到的困難都是外人難
    以想像的.

    任何工作都有辛苦跟享受的一面, 這其實就是我當初寫這文章的用意. 扣除掉浪費美食讓我
    覺得很有罪惡感之外, 我其實一直都覺得我是很幸運做這工作的, 也希望自己能努力把每一
    個任務都做到最好, 至於去哪裡工作, 我其實真的沒有那麼介意. 正如波特萊爾自己所做的
    結論:「哪裡都好!」

    能把一般人覺得不好玩的點寫到讓人很想去, 而且去了也真的可以樂在其中, 這是我想挑戰
    的. 別擔心, 我不會忘記我們的本份, 我也從來不是那種小心眼到愛跟別人比較的人, 這點
    我相信認識我的朋友都知道(不然我以前為啥都專跑人家不會去的地方還樂此不疲?), 至於這
    裡跟朋友間的聊天, 有時會亂哈啦亂講話, 就別太認真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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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唉~ 苦命的馬機,哈哈~ (雖然我看妳的個性好像不太會唉的人啦,哈哈
    哈)。在背包客棧一直以為妳是在報社的旅遊編輯,一度還錯認可能有在
    有線台上班,沒想到能寫的妳,還是沒擺脫能寫,還要寫最多的命運。

    祝妳早日有肥缺佔喔。.....不過,肥缺的命運就是妳能寫,能拍的部份
    越來越少,功力就很難顯現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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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to midismilex,

    哈哈, 我的確"曾經"在有線台上班, 而且還上了很多年的班, 不過我是那種"behind the
    camera"的人, 因為在鏡頭後面看到太多鏡頭前的人的形形色色, 所以說什麼也不會往鏡頭
    前面發展.

    不叫我拍沒關係, 我們有堅強的攝影群, 這裡的攝影小哥都很厲害的! 我們這種小DC拍出來
    的頂多只能在部落格裡用用而已啦!

    這個月其實就已經過得很快樂了, 當了一個月台妹, 走訪了台灣東西各地傳統小吃跟文化,
    害我好想當台灣觀光大使, 向死老外推銷台灣之美! 對我來說, 在旅居國外之後重新認識台
    灣的美好, 就是最肥的好缺了! (而且肚子也肥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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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台灣的觀光事業容實需要好好規劃及宣傳. 像台灣這樣子有本錢的地方, 整體觀光產業竟然處於一個如此
    低開發的情
    況, 真的可以列入世界之不思議第一.

    不過在下覺得, 馬機比較適合作規劃的部份吧. 台灣有美好的天然條件及人文環境, 但是沒有好的規劃來
    將這些東西
    整合在一起來發展. 各自為政而失去焦點. 優質觀光的基礎設施也十分缺乏. 沒有好的東發展策略及規
    劃, 就算是
    有一流的宣傳及行銷, 還是沒有法子讓台灣之美完全的呈現出來的. 其實台灣最需要的就是了解景點設計
    及旅遊本質
    的人才. 能從國際旅遊者的角度來出發作規劃. 讓我們的觀光產業能和國際旅遊市場接軌. 這樣子才能讓
    台灣在經濟
    成就之外的美好讓更多的世人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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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其實已經有很多死老外比我們還懂得欣賞台灣的美了, 我去了花蓮之後, 才訝異這個被英國
    列為全球必去十大景點之一的太魯閣, 竟然能看到的台灣遊客比例這麼少. 另一方面, 當我
    們在做北港的採訪時(我們是寫中英雙語版的), 一邊當然殷殷期盼能增加北港能見度, 但一
    邊又暗暗為外國觀光客擔心, 我們寫了這麼多, 會不會他們到了當地卻因為相關配套措施不
    夠(例如沒有英文路標或手冊, 或是當地人缺乏會講英文的人才等等)而反而增加了他們旅遊
    的困難度?

    其實已經有不少人慢慢開始在努力了, 所以說規劃不敢當, 拜訪了一些地方之後, 深深覺得
    自己對這塊土地知道的實在太少, 我們頂多只能做到提供"達人名單", 告訴大家到了這個地
    方應該要去哪裡拜訪那些真正了解當地的達人, 或是試圖提供一些新的想法或觀念, 也許可
    以讓更多一點人知道怎麼去欣賞或是享受他們的旅行, 我想, 這才是我們的任務, 也是我要
    繼續努力學習的部份.

    畢竟, 重點不是在於讓多少人造訪, 而是讓每個去玩的人都能真正玩得愉快, 而且懂得珍
    惜. 不然, 讓過多的觀光客一湧而入破壞了資源, 然後聽到那些門外漢跟你抱怨不好玩時,
    那種心疼比璞玉不為人知的悶還要讓人難過啊.

    別忘了, 沒有不好玩的地方, 只有不知道怎麼玩的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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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我只能說.....當興趣變成工作之後,就不再有趣了.....
    我對目前的工作,完全沒有興趣...甚至厭惡,可是他可以幫我賺錢....
    我有興趣的事...一直都只是興趣....因為沒啥時間搞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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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雖然我也覺得興趣跟工作分開比較好, 不過還是要樂在工作, 日子才會過得比較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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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官司打贏了就快樂!
    輸了就不爽....
    還好!快樂多一點...
    其實,這行難過多於快樂...
    尤其是看到明明需要幫助,你卻幫不上忙的當事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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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我們出去採訪, 鏡頭後面往往也是一連串的無奈, 看到那些努力經營的店家因為"生意太
    好"被政府以"破壞當地生態"為由被拔點, 或是看到政府的建設淪為蚊子館及遊民營, 也恨
    不得把那些當官不做事的人抓來掐脖子...

    我們只是小老百姓, 也許影響力不夠大, 但是, 千萬別因現實的無奈而放棄, 能做多少就做
    吧! 至少, 我們曾經努力過.

    work hard, play hard.

    ps, DSLR真是個可怕的黑洞, 永遠都有買不完的裝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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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比起大學時代玩的SLR
    DSLR還算小CASE
    想想當初....
    出去拍一次回來洗照片就得花個幾千塊....
    驚ㄍㄚ叫阿嬤....
    不得已...只好十幾年後再重拾興趣了...
    當初洗照片的前...現在可以買好幾支小白了....
    更可恨的是...完全沒有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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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哈哈哈~~~ 這倒是, 以前拍正片最傷, 不像現在可以狂拍猛拍, 拍上千張總有幾
    張能看的,
    一點也不心疼.

    我也是看到DSLR竟然比一般消費型DC還便宜, 最近才終於跳下火坑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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