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6日

時,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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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看到我去倫敦拍的照片笑了出來,然後秀給我這張照片。這是他2011年的時候拍的。

這就是一個城市應該要有代表性地標存在的必要。當我在愛菲爾鐵塔前,我會想到20年前,我娘站在同一個地方,拍到戈巴契夫那帶有胎記的光頭。而因為這只倫敦大笨鐘(說來好笑,整趟旅行我跑遍了倫敦不少地方,心裡唯一掛念一定要去的就只有這個大笨鐘而已),我們居然不約而同地,在不同的時間背景,站在這世界同一個角落,用同一個角度拍了同樣的照片,還調了同樣色調(可惜沒有人幫我拍照只能拍空景)。

當你一個人大老遠地飛到世界的某一處,突然發現在另一個時間,你認識的某個人就在同一個地點,曾經也在那兒做一模一樣的事情,這樣的默契,是一種很微妙的感覺。

(我在Tom Hiddleston家附近喝咖啡的時候,這種感受特別強烈<--這位姊姊妳病得不輕喔

我跟朋友認識近10年才見到面,不過,因為旅行,讓我們得以在不同的時間與空間裡,做著同樣的事,寫著不同的故事,然後等到見面時,還可以互相分享彼此的故事。

這正是旅行有意思的地方呵。




ps, 但是看完照片,我還是忍不住對朋友說:
嗶嗶~~~(吹哨) 犯規啦! 他喵的你這可惡的傢伙,為什麼去倫敦玩還要穿西裝超假掰!!!!!(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