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3日

第一次潛水


總算,這次來長灘島終於獻出我生平第一次潛水了。

這幾年,從攀岩、sky walk、室內跳傘、潛水,我總是想嘗試從沒做的事,我發現共同處就是,最困難的部分,永遠是邁出第一步的時候。

新加坡的iFly是比較安全(但不代表難度低)的室內跳傘活動。

當我們必須用跟平常不一樣的方式呼吸,用不一樣的角度看世界,用不一樣的姿勢做事,那一種不安全感與陌生感造成的肌肉緊張,讓我們無法控制身體做出我們期望做到的事,而這樣的挫折感又影響到我們的腦子,變得更害怕退縮,嚴重的恐懼感就像被突然大浪捲入海中,搞不清楚上下左右,嗆入的海水讓人連呼吸都覺得可怕。

說實在的,我每次上台前也都有同樣的感覺,覺得自己快要死了,本能性地想逃離這個讓我無法呼吸的地方。

當然不行。我害怕人群,我害怕陌生人,但是我必須面對。我總有要上台演講的時候,總有要面對討厭的鏡頭的機會。

所以我只能選擇克服。

那個粉紅色衣服的就是我。


我還怕很多事情。我怕高,我怕水,我怕快,所以我想,這就是我克服恐懼的練習。當我第一次攀岩爬到四層樓高時,往下一看,腦子一片昏眩,大喊「放我下來!」,可是等我回到地面上時,我告訴自己不可以放棄,就算第二天手腳都會酸到攤一整天動彈不得,也要試著爬完一次。所以,我做到了!我用難度中度的方式爬到六層樓高的頂端。

Skywalk難度不高,但是對於高度的恐懼則是攀岩的好幾十倍。我的身上只有兩根繩子,然後就要走在192公尺高的鐵板上,沒有任何扶手可以抓,一開始我只敢用超娘的小碎步前進,但是教練當然不會這麼輕易放過我,所以他要我走到邊緣,只用腳尖著地,身子跟腳跟都要懸空。我問教練「我一定要這樣做嗎?」教練笑著說,放心吧。

放心個頭啦,我腿抖到比921地震還晃了。

後來教練教我把攀岩降落時,重心放在臀部,放心地坐在繩套上的那一套,同樣用在Skywalk上,才終於完成教練指定的動作,而且還拍照紀念。


這次潛水也是,跳船前我又習慣性講了每次我都會講的一句話:「Do I have to do this?」

這是逃避。沒有人強迫我一定要潛水,我當然可以放棄。

但我將一輩子都帶著這個恐懼活著,而且,隨著年紀越大,我會恐懼的事情只會越來越多。它們會像繩子般綁住我,一點一點地限制了我能看到的世界。

於是我身子往後一仰,撲通掉入海裡。

我害怕地尋找任何能抓住的東西:繩索、木板、教練的手,明明嘴裡咬著呼吸器,但說什麼都不願放棄在空氣中呼吸的機會。

突然覺得上台前的恐懼都沒這麼可怕了。我腳踩不到任何東西,身上綁了鉛塊,一陣陣的浪不時會淹沒我,而且旁邊有人一直想把我壓入海底...

第一步,真的需要很大勇氣。但說穿了,其實也不過就是放手而已。放開我們緊抓著的,無論那是什麼。不安全感也行,熟悉感也罷,害怕、恐懼、退縮、whatever,反正,牙一咬(喔本來就咬著了),心一橫,放手就是了。


接下來就是跟Discovery頻道一樣的畫面了。Finding Nemo裡的魚,全游過來好奇跟妳四目相望,裡面妳只叫得出小丑魚來,其他的生物讓妳訝異自己字彙的貧乏。

我們一直游到開始覺得口乾舌燥才上船。結果船才是最痛苦的部分,因為浪大,坐在船上,浪頭依然可蓋過我的肩頭。更別提晃動得厲害了。

好了,我終於也看過海底世界了。下次,去跳飛機吧。

2014年9月3日

陌生的熟悉感。


這是我第一次來到倫敦。

不知道希斯洛機場有多大,也不知道機場到市區該怎麼坐車,我從熟悉的巴黎北站搭上火車,寫了一篇稿子的時間,火車就抵達了倫敦市區裡的King’s Cross車站。




 來接我的英國朋友已經幫我買好Oyster Card,立馬又辦了3G上網電話卡,接著我們馬上就搭著知名的Underground開始了我的短暫倫敦生活。

在這裡,因為幾乎許多主要街角及地鐵都有地圖,而且貼心地指出你站的位置是在道路的哪一邊,根本不需要拿著紙張地圖駐足街頭,把地圖轉來轉去東張西望,一臉迷惑的模樣,所以很不費力地就能融入人群,穿梭在主要道路之中。

Baker Street Station. 因為福爾摩斯而聲名大噪。

 我們在台灣,跟外地來的朋友約,如果是對方從沒去過的地方,肯定是會給對方完整的地址,順便附上交通路線說明:「搭捷運xx線到oo站,1號出口後直走第二個紅綠燈右轉,左手邊第一條巷子進去就可以看到」在巴黎,朋友要不直接來飯店大廳接人,然後帶你一起前往,要不就是約地鐵站出口,然後一起走。

而倫敦的朋友都是這樣說的:「那我們就約在oo酒吧囉。」完全覺得我應該已經把全倫敦的酒吧位置都背得滾瓜爛熟的樣子。

The Harp酒吧,牆面上收集了各式各樣的啤酒墊。

 也還好有這些倫敦人的「訓練」,不出幾天時間,我已經可以自己找到熊街的酒吧,點好啤酒等朋友下班;可以一走出Belsize Park地鐵站,就告訴人家醫院怎麼走(天啊我也是人生第一次到這一站啊);可以帶著在倫敦念書的朋友去Soho區的越南餐廳吃好好吃的河粉

Belsize Park附近都是看起來就很貴的住宅區。許多名人也都住在這一帶。

 我坐在劇院的第一排,跟著倫敦藝文界人士們一起看著莎翁舞台劇;跟不知道來倫敦多少次的JennyCanary Wharf附近的酒吧喝酒時,旁邊的男士們還以為我在附近工作;我還可以大剌剌走進國會裡,坐在下議院的二樓旁聽席,看著財政大臣Osbourn接受反對黨的質詢,討論攸關民生的議題。Harrods百貨公司幫我辦了會員卡,消費可累積點數(媽啊我人生第一張百貨公司卡居然是這裡)Jo Malone更是三不五時寄email 邀請我參加免費護手療程、新品發表會
英國國會。

整個城市,沒有人把我當客人看待。只要待在倫敦生活一天,你就是倫敦的一份子。

這樣陌生的熟悉感,是許多大都市所沒有的。
攝政街,許多購物商店都在這裡。

也因此,當我回到已經去了五、六次的巴黎,雖然我已經熟門熟路可以自在到處趴趴走,但在地鐵車廂裡,法式香水的味道讓我覺得格格不入;點菜時看著龍飛鳳舞的法文菜單,我覺得自己格格不入;當倫敦的Liberty百貨公司跟我說只要消費50(倫敦H&M跟我說只要在店裡消費30鎊就可)就可以填退稅單辦退稅,巴黎的175歐元門檻讓我搖了搖頭。

(看來,巴黎給我的,則是熟悉的陌生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