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4日

【追憶似水年華】打工的青春


我念高中時的生活其實有點辛苦。最艱困的時候每天只帶15塊上學,扣掉公車來回12塊,剩下來的3塊純粹是打電話求救用的。也就是說,大概一個禮拜省下來的錢只夠去後門跟蛋餅伯買個兩蛋一餅來吃。不過幸好那時我當糾察隊,後門站崗時如果遇到張碧森教官輪值,我們就會有免費蛋餅可以吃,所以私下我們都稱張教官為「蛋餅教官」。學校的食物也算便宜,10塊錢能買到許多東西,像是熱狗或是易開罐飲料,就算是窮人家小孩也還是有辦法偶爾打打牙祭。

也許很多人不知道,學校提供了一些工讀機會,雖然錢很少,但是工作相對也很輕鬆,對於我們這種沒有零用錢的小孩來說不無小補,當時我在禮兵隊的學長就介紹了一個這樣的工讀機會給我,工作內容是每天早上去訓導處整理訓育組長的桌子,簡單把送回的公文跟要交出去的公文分類就好。後來換了組長,工作內容有時則變成了傍晚去幼稚園接教官的小朋友回訓導處。反正所費時間不多,還可以偷懶不用升降旗,倒也樂在其中。

升高三暑假則是跑去天母一家斯里蘭卡料理餐廳打週末工。那家店在美國學校後面,地方不大,只有十張桌子,老闆跟廚師在廚房忙,平日老闆娘一人招呼客人,因為週末用餐的人比較多,所以需要多一個人來幫忙,才會想到要請工讀生。在餐廳端盤子待遇不錯,比一般速食店或是便利商店還高,還有供餐,menu上的東西都可以點,我第一次吃到炸冰淇淋就是廚師做給我吃的,那炸得金黃的脆皮,淋上巧克力醬,一口咬下去,酸甜冰透的芒果冰淇淋化入口中,實在是太令人難忘;更別說加了老闆親自從斯里蘭卡帶回來的香料煮成的黃飯,什麼菜都不用配就可以吃上兩碗,若是淋上香而不膩的咖哩就更讚了,無論顏色或是味道都是完美組合,每次用餐都是幸福的時刻。再加上常有外國客人,給小費的比例很高,還能順便練習英文,實在是個很理想的工作。

過了不久,隔壁的兒童美術班老闆跑來問我要不要去他們那裡打工,時間是每天下午,週末我可以提早離開回到餐廳幫忙,想想反正暑假漫長,輔導課也只有早上,也就點頭答應。工作就是折折DM,偶爾有活動時要出去發發傳單,其他時間就在櫃台當一下information小姐,下班後還會去餐廳找老闆娘聊聊天,我的高三生活就從此開始。

(或者說,我的「不念書」生活就此開始?!)

開學後跟著同學跑去瑞安街裡頭一個超市打工,每天把貨補齊,貼上價錢,人手不夠就跑去收銀台幫忙收錢裝袋,只是好像做差不多一個多月吧,課業開始越來越重,就沒辦法再繼續打工了。

倒是晚上開始養成留在學校看書的習慣。美其名是看書,其實說穿了,還不是放學看看男生打球(這要解釋一下,高三男生是個很有趣的動物,每天早上都告訴自己今天不能打球而穿上皮鞋出門,但是經過球場又實在忍不住誘惑,結果馬機這大腳婆的球鞋往往就被扒下來借走了,只好光著襪子坐在旁邊看球),然後傍晚大夥再一起去旁邊農會的小吃攤或是買個頂新便當果腹。久了變成常客,農會小吃攤的老闆娘有時乾脆要我們自己來,剛開始弄個魯肉飯甜不辣還不成問題,到後來連海鮮炒麵都能自己動手,等到天氣漸漸變熱,小吃攤也開始賣些果汁挫冰,我們這群小鬼會的花樣就越來越多了,沒事就來研究不同口味的綜合果汁。當然這要感謝親切的老闆娘不計較被我們玩掉的食材,而我們也就固定會去捧場兼幫忙,當人家高三時苦情地努力K書時,我們倒是過了一個又有得吃又有得玩的年頭,等到後來停課後,我的印象就在早上起床看NBA完才來學校圖書館混,傍晚看看男生打球,然後在小吃攤邊吃邊玩,回學校再假裝K兩本書後又結伴跑去台北車站抓娃娃打電動去中度過,然後不知不覺我就上大學了。

進了大學之後我跑去百貨公司幫專櫃小姐代班,然後才開始收家教,當樂團槍手,接演奏case,到體育室做行政,就這樣也努力撐完學業不必花到家裡一毛錢。偶爾參加聯誼或是網聚後,某個男生問我對他有沒有印象,我只問了一句「你坐哪個位置?」,然後就馬上回答人家「啊我記得你點雞腿飯,附餐飲料是冰綠茶」,害對方頓時語塞講不出話來,而我也只能苦笑, 「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啊!
  
 

 

1 則留言:

  1. 看著文章
    就不自主的想起自己
    高中時代的打工
    考美術系時的兼差
    好多遺忘的回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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