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1日

Paris, je t'aime

我不是第一次就喜歡上巴黎的。

無論我之前是如何認識巴黎的,好的浪漫的一面或是不好的骯髒的一面,到了之後才發覺,它跟原來想的不一樣。而去過巴黎後,自以為把地鐵圖背下來,也到過絕大多數主要景點,還親自用走的穿梭在大街小巷,就算是真的瞭解巴黎。結果第二次去,仍是顛覆我許多主觀想法(請參考「空城巴黎」 一文),而且酷熱的天氣,還讓我對原本就不多的好感迅速消失,它,終究還是跟我想的不太一樣。甚至這回已是我第三次造訪巴黎,我還是得承認,這次又讓我體驗了巴黎的另一面,而且仍是不同於之前經驗的。 
也因此,巴黎對我而言,變得有股「熟悉的陌生感」。
 

我的意思是,明明這個城市輪廓自上個世紀(甚至上上世紀)到現在,實在沒有改變太多,艾菲爾鐵塔、凱旋門、香榭大道、羅浮宮、巴士底廣場、塞納河、聖心堂、巴黎聖母院、傷兵院
這些我們不知道在書裡報紙或電影中看過多少次的美景一直都在,而地鐵站裡的尿騷味,咖啡店飄出的咖啡香混了隔壁麵包店的可頌味道,以及街角與你擦身而過的法國男人身上的古龍水味(這點我真的一直不解,為什麼法國男人只用法國品牌的香水,而法國品牌香水總有股很19世紀的復古味?)甚至讓你閉著眼睛也可以認得出來這就是巴黎,這麼鮮明的印象存在在腦海裡,但,為什麼我還是不瞭解巴黎?每一趟來巴黎,彷彿都多瞭解了一部份,但下一次再來,卻又總覺得瞭解得不夠。就好像每一次它所表現出來的都是不同的模樣,有時姿態高傲,但又親切可人;看起來熱情、卻又冷漠。以致於到後來已經摸不清哪一個才是真正的巴黎,似乎「多變」才是這裡唯一不變的原則。 

(真像個女人呵)
 

到現在,我仍然沒辦法說出哪一家咖啡店的
espresso最棒,哪一間夜店超讚,或是哪一家店非去不可,正如人們不會拿CelineHermes,或是Yves Saint LaurentChristian Dior硬要比出高下,因為在巴黎,美好的定義與標準不會只有100種而已。 

所以雖然跟巴黎沒有一見鍾情,但這次,當我走出地鐵站出口,湛藍的天空與舒適的溫度首先迎接我,我知道,我已經慢慢開始喜歡這個地方了。








2006年11月14日

【馬機下廚】剩菜通通丟進去的香噴噴炒飯



一個人吃飯最大的困擾就是每天要面對同樣的食材,因為我總不能跑去市場說:「老闆我要兩根空心菜,半塊豆腐,一條辣椒,三粒小番茄跟
20條吻仔魚吧? 

所以,這次主角換成沒吃完的泰國米。
 

食材:(一人份)
吃剩的白飯1 
豆腐1/3 
空心菜1 
聖女小番茄3 
碎培根肉少許 
美乃滋1 
鹽少量 
辣椒半根去籽(不吃辣的可以不加
調味料(隨自己喜好

一樣先用美乃滋塗在炒菜鍋底,小火將之融化,然後倒入切好的豆腐番茄跟辣椒後拌炒,再加入白飯及培根碎肉,最後加入切好的青菜及調味料
(可以只加鹽,或是像我喜歡加點辣椒醬或是要加點醬油當變化也可,不過如此鹽量就要減少一些) ,中火拌炒至熟即可。全程不到10分鐘,簡單迅速確實。 

對,連昨天沒吃完的小番茄都可以丟進去。一次全部解決冰箱裡的剩菜剩飯。
 

簡單吧。我連蛋都斷糧還沒補貨哩。

 

 

 

 

  

 

 

 

 

 

 

2006年11月9日

【馬機下廚】10分鐘模擬培根蛋奶麵成功!(有變化版)



當我環顧廚房,發現只有一個微波爐、一個沒有蓋子的平底鍋跟兩個不鏽鋼鍋子,連鏟子都沒有時,就連巧婦都要大嘆難為無米之炊,更何況是我這個只說了一口好菜的傢伙!幸好朋友丟了一個網址給我,好應付我在比利時小鎮的生活不至於被薯條淹沒,看了之後如獲至寶,忍不住趕緊動手來試看看。

看看手上的食材,有豆芽菜、碎培根肉跟白麵條,好,就拿這些來做實驗吧。

食材:
豆芽菜約一手掌大小
白麵條一把
碎培根肉少許
美乃滋兩瓢
調味料任意(奧勒崗葉或辣椒醬都可)


首先把美乃滋抹在不鏽鋼鍋底,用小火將之融化,然後就把豆芽菜丟進去,再把麵條折半丟進去,碎培根再鋪在上頭,加一碗水(依食材多寡而定)後把鍋蓋蓋上,大概約10分鐘不到,水幾乎至快乾但沒全乾時就可以準備關火撈麵了,因為歐洲這裡的培根本身就蠻鹹的,所以完全不需要加鹽,撈起來後再加一點奧勒崗葉或是辣椒醬(泰式的也可以),看起來就像培根奶油麵一樣可口而且奶味十足。最重要的是,不會黏鍋底!連洗鍋都很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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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又加了一點青椒,因為青椒易黃,所以我大概在中途才開鍋把青椒丟進去,看起來色彩更豐富美味了!

反正以後家裡有啥剩肉剩菜的,通通丟進去一起悶煮,10分鐘後就成了香噴噴的炒麵,實在是造福咱們這些平日不煮菜,真要煮起來又什麼工具都沒有的懶人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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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個變化版



改放紅色甜椒,旁邊鋪上生菜,看起來就很漂亮!








窮留學生懶人食譜:
http://blog.xuite.net/iq943/recipe



2006年10月29日

一篇很扯的 專訪報導



馬機的全球佈局

在激烈的全球競爭中,馬機依然脫穎而出,他到底有什麼致勝秘訣?

作者:林紅達

今年過年,人稱遊民的媒體鉅子馬機跑到馬達加斯加觀察暴亂供給狀況。漫步在馬達加斯加的道路上,馬機首度對外披露他對未來二十年全球經濟情勢的預測。他說:「暴亂明顯短缺,會進一步引發通貨膨脹。」

馬機認為,馬達加斯加絕對是在台北之後,M247的另外一個重要發展基地。

馬機這個名字,也許很多人不熟悉,但他卻是全球生產量最大、國際布局最廣的媒體霸王。他經營M247,在台灣桃園、加拿大、德國、中國深圳、江西、安徽、河南、黑龍江都設有工廠,主要客戶包括義大利Zegnazonga、Furafura、美國Gamigami、Max Lauren,年營業額超過九千八百兆元,占全球市場二分之一。

「我不是去旅行,我只是換個地方生活」

七年級前段的馬機外表看起來帶點冷漠的親切,說話時洋溢著一種隨性所至的神采。「那個時候環境實在是非常的亂七八糟。」馬機喝了一口手中的珍珠奶綠,摸了摸電視,接著說。「不過,就算環境是多麼的亂七八糟,我依然相信,『就像妓女, 不能等有慾望了才做 』。」

馬機的座右銘是「我不是去旅行,我只是換個地方生活」,他便是靠著這樣的精神,刻苦走來。「一開始真的是很糟,後來稍微好了一些,但是就在以為稍微好一些的時候,結果又遇到了重大的失敗,不過,咬咬牙,最後還是過去了,那段時間過去之後,總算是有一些起色,但是最近還是不怎麼好」馬機散發著不凡的樂觀與自信。

馬機出身於一個弔詭的家庭,父親是馬小九,母親則是陳文茜,從小灌輸馬機傳統弔詭的教育,在大學時主修享樂主義與反美帝思想,同時也修習了俄、德、法、義、美、日、英、澳八國語文,在這樣一段平淡的日子中,馬機卻深深體會到了僵化教育體制下的不足。「這樣的日子,不是我要的!」在大學的第三年,馬機便著手創辦M247。

作為馬小九的女兒,他的辛酸沒人知。做得好,人家會說,就算他做的是媒體,可是還是歸功於他是馬小九的女兒,是父親的庇佑;做得不好,人家說他是敗家子。壓力沈重的馬機,卻不躁進的從細節開始扎根。

不只如此,馬機的併標目標還瞄準—機場、公路、水電、橋樑。也就是說,馬機的企圖是,在未來,當你購物、存錢、看電視、打電話、上網,甚至,打開自來水、車行高速公路、搭飛機起降……,每一個動作,都是M247所生產的商品。

逆境中求生存

即使如此,馬機在第一年中卻遇到了空前的挫折,每天平均被詐騙5.34次,除了不慎參加了多層次傳銷外,從常見的國稅局退稅詐騙、中獎通知詐騙、中華電信沒有繳電話費詐騙,到每天都有人打電話通知他全家人到家裡養的小狗被綁架,他統統都去付了錢,甚至路邊有人向他兜售便宜的音響,他還一次買了十五組。更悲慘的是妹妹,因為精神深受打擊,智力大幅減退,最後居然去報名了我愛黑澀會節目的美眉運動會單元。…儘管如此,這都不能夠動搖馬機堅持發展媒體產業的決心。

這時候,馬機遇到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伴侶—McDonald,帶領他開始閱讀《馬機前進蒙特婁》,給了他精神上的支持。「如果那時候沒有McDonald的話,我真的不知道我會怎麼辦」馬機長長地嘆了一口氣,「那時候,我真的差點要去跳地中海了!」

「媒體就跟柔道一樣,不是一天可以練成的!」痛定思痛之後,馬機也對媒體從此有了更多的體悟。「但是,成功也不是一切。對我而言,這個世界上還有更重要的價值。」

馬機明年七月十五日即將帶著M247前往馬達加斯加發展。Jonathan Biddle認識馬機已經長達十年之久,三年來,看到馬機怎樣一步一腳印走向成功。「認識這麼久,我必須要說,馬機,真的,他,真的很不簡單。」Jonathan Biddle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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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有趣網站的文章產生器所製造出來的「專訪」
只要填入名字跟一些關鍵字,程式會自動把內容套用到現成的文章裡面
 
產生器的網址:
http://saloon.twbbs.org/~zonble/z.php 

去玩玩吧!

 

 

 

 

2006年10月22日

每日一句

話說自從去長灘島爽了一星期後回到現實,突然發現台灣人真的是妙語如珠,每天都會聽到很多經典對話,忍不住將之記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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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經典問題】
某網友:我十二月要去新加坡,請問那時候會不會很?要不要帶大衣去?

【請洽理財顧問篇】
收到簡訊:我要去長灘島五天,請問我要帶多少錢?

【請作功課篇】
記者:...(前略)尤其是飛機MD「吐」的機型,更容易造成近場雷達的錯亂...
(㊣解:飛機MD-11是「十一」的意思,不是羅馬數字的「二」)

【駭人對話篇】
某飯店剛走出電梯時。
肥老外:xxxxxx(沒聽到前面)
櫃台小姐:so, crocodile is an insect ?

2006年10月18日

just can't stop talking about Boracay...



我知道我還欠一堆歐遊文章, 但是長灘島實在美到不像話, 大夥就先去看照片解渴吧!

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maggiemei&book=17





長灘島的沙有多細?

(感謝J.B.照片提供)

2006年10月6日

[看新聞]Wang, very well made in Taiwan!



【2006/10/05 聯合報】
隨著福斯(FOX)電視台全美轉播,「台灣之光」王建民不但再次打響知名度,寶島也做了免費廣告,福斯畫面兩度秀出台灣地圖(見上圖,翻攝自ESPN實況轉播),時間27秒,換算成廣告價碼約22萬5千美元、台幣744萬,「建仔」對故鄉實在貢獻良多。 

透過福斯鏡頭,洋基球場充滿「台味」,2局上先打出台灣地圖,時間12秒,介紹王建民來自台南,澎湖、綠島也被列出,很多搞不清楚台灣在那裡的老美,這下子應會有概念了。 

王建民今年人氣指數不斷上漲,福斯也很捧場,7局上台灣地圖再度上鏡15秒,這回主持人還把Tainan圈出來,這種免費廣告可是用錢買不到。 

福斯鏡頭還掃到中華民國國旗,「Wang, very well made in Taiwan!」的加油看板也是焦點,想必國內球迷都有同感:「建仔,有你真好!」 

福斯早就準備好王建民的個人資料,畫面上還打出他的嗜好,除了聽嘻哈音樂、看汽車雜誌、打電動玩具,最喜歡的食物就是義大利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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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咱們台灣在國際間的能見度大增,不是因為921地震災難,不是因為政治人物在國會上打架,也不是因為第一家庭的醜聞,或是倒扁挺扁的抗議活動,而是出了個讓美國大聯盟各球員頭痛的投手王建民。看到國外媒體如此慎重地介紹這樣一名球員家鄉,實在振奮人心,激起不少同胞的國家認同。只是,看看FOX秀出來的圖…台灣左邊那一塊灰灰的又是什麼?

我猜想是中國大陸吧。可是,看形狀跟距離,怎麼看都不對吧?如果對岸離咱們這麼近,那咱們到大陸可就比到金門還方便哩!

不過據說FOX之前還曾經做過一張圖表,把法國土魯斯(Toulouse)點在阿爾卑斯山裡,這樣的錯誤簡直跟之前敝公司有記者把阿布達比(Abu Dhabi)點在東非一樣誇張,所以老美搞不清楚台灣跟大陸距離多遠,也就不足為奇了。

 

2006年10月5日

【追憶似水年華】似有若無的情愫:我兒子



好吧,我得招供,雖然我高中時長得像個男人婆,但是大概是那個年紀的男生其實不太知道怎麼跟異性相處,所以像我這種根本不像個女孩子的,反而來得平易近人些。只是當然也就不若美女劉真之輩,會讓男孩子費盡心思去『追』,頂多也只能有一些似有若無的情意,不知不覺產生,又不經意地淡出。

像是,我乾兒子。

明明他大我兩歲,但是卻變成了我兒子。他同學是我們社團學長,好像一開始本來是他要追我們班另一個女生,所以透過他同學跟我搭上線的,不過後來倒變成我們一夥人都會一起出去玩。有次他們高二打靶完沒事,我又剛好遇到下午沒有上個別課,就從學校溜出去騎機車,一塊兒到陽明山玩。或者放學後也會約了一塊去看電影、看他們打球,反正總是一群人打打鬧鬧地,倒也沒有想太多。

還有一次是我有生以來看過的第一場棒球賽,兄弟對味全的比賽,那時兩隊都是挺強的隊伍,各有死忠支持者加油,我們總共兩男兩女坐在外野看球,看著看著突然下起大雨,大家全都淋成落湯雞,我們女生制服上衣是白色的,一淋濕就變得有點透明,於是男生就很夠義氣的脫下上衣讓我們擋著。後來主辦單位決議該場比賽結束,最後只打了上半局的那局不算分,判定味全隊獲勝。好不容易在最後半局追平得分的兄弟隊當然不服氣,球迷情緒不滿,外野的丟寶特瓶,內野的拆椅子,我們看情勢不對,就早早離開球場,到斜對面的環亞百貨去。聽說那場比賽是職棒史上第一次有球迷暴動的,沒想到我們竟然剛好也在其中。

那場雨實在下得太貓貓狗狗(cats and dogs),一到百貨公司吹到冷氣,不免有感冒之虞,此時剛好看到花車拍賣兩件T-shirt 只要NTD$399,我和他就合買後一人一件換上,結果被另外兩個同學笑說是母子裝,好像從此之後,我就多了一個年紀比我大,個子又高我十幾公分的兒子了。

有時旁人看到總會起鬨。我學長就常笑他,個兒這個高大,一跟我講話還會ㄋㄞ,他也只是笑笑:「不一樣嘛,我們血濃於水囉。」

其實他有挺多fans,在校隊打中鋒的他,總是吸引很多小女生的崇拜,聽說有國中小女生跑來我們學校看他打球,還拿照相機拍照,但就這一句「血濃於水」,我的待遇就是跟別人不同。

我當然也感覺得到,但總是刻意低調。我知道自己長得平凡些,站在風雲人物旁,總不免得承受別人打量的眼光,我不是很能夠泰然承受,更何況我一直覺得我只是個小高一。

後來上了高二交了男朋友,三不五時都耗在糾察室裡,跟我親近的學姐有時會不經意透露,我那乾兒子時常趴在走廊欄杆上望著我們那棟樓嘆氣,後來聽說甚至聯考也考得不甚理想,我心裡挺過意不去,卻反而更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好。直到自己升上高三,戀情也早就宣告結束,我輾轉得知他在補習班準備重考,於是四處打聽到他補習班的地點,然後利用放學後,搭兩班公車還要走一段路去補習班,找他一起吃晚餐,彼此互相打氣。

有一天吃完晚餐,他要回去補習班上課,問我能不能等他九點半下課,他可以載我回家,我點頭說好,自己就在附近的麥當勞K書。等到他來找我,手上拎了一個塑膠袋,我們走到他車子旁,他將袋子交給我:「這放妳那裡。」自己則去發動車子。

我好奇看了一眼,袋子裡裝了一本筆記本,但,不過是本筆記本,放書包就好了,幹嘛要放我這裡?

跨上他的車,「那裡面是什麼?」我忍不住問他。他愣了一下,回頭看我,我以為他會生氣。

他轉過頭去繼續前進,「原本想等一下再說的,現在講也行。」頓了一頓,像是宣布Oscar得獎名單一樣,「那是給妳的。」

「給我的?」我嚇了一跳,急忙掏了出來,左看右看翻了又翻,不過是本空白筆記本罷了,幹嘛要給我?我努力試著找出一個合理的解釋,眼睛猛瞪著筆記本封面瞪到快呆掉了。

他沒說話。

封面很素雅,只有中間一朵小小白色的瑪格麗特,還有幾個小小的英文字環繞著:『PURE MAGGIE』

「啊,這上面有我的英文名字耶。」答案揭曉了。

「是啊,特地買給妳的。」

興奮過度的我尚未恢復正常,「你哪找到這本子的?你也不知道我今天會來找你啊?」

「有沒有很感動?」他反問我。

「有有有,」我很用力地點頭,即使他看不到。「謝謝。」

這種驚喜不時會有,像是在寒流中到學校K書完,他會先載我去買杯暖暖的熱巧克力;或是我生日當天,一早來我家載我一起吃早餐,然後送我去學校,臨走前打開行李箱,一隻大大的totoro玩偶就躲在裡頭,讓我雙手抱著totoro進校門,心滿意足上學去…

上了大學,每年的大專籃賽,我還是會騎著我的小機車跑到外雙溪去看他比賽。坐在樓上的觀眾席,看著其他女生為他加油,偶爾評論一下球技是退步了還是進步了,我眼中浮現的竟是一幕幕的過去:他房間的藍色窗簾、他拿著他做好的剪紙給我看的得意表情、他借來一台很炫的機車,故意耍酷的模樣…

前陣子陪同學去參觀我常去的gym,在地下樓擦肩而過一個高高的男子,我不禁瞇著眼,有股想上前緊緊抱著的衝動…若真是你,近來,好嗎?

2006年9月30日

【追憶似水年華】小時候看過的電影



聊天室裡在討論小時候看過的電影,大家你一言我一句的,有人說他看過國父傳,然後什麼「小丑與天鵝」「兒子的大玩偶」「魔翡翠」等等的都出籠了,我不知為什麼腦中突然閃過一個模糊的畫面,然後打出一行:「我看過東京假期。」

大家都傻眼了。

腦中的畫面此時稍微清晰了些。一群女人帶著我去,應該是我娘跟我表姐一夥的,看來應該不是男人愛看的風格;依照入口的位置來看,我們去的電影院應該是現在的日新戲院。一走進去,我第一次身處在這麼大又黑暗的空間裡,覺得有些害怕,過不久大銀幕開始有聲音有畫面,我聽不懂他們在說什麼,卻又好像可以理解故事內容,我好像哭了,也可能是我娘她們哭了。我記得電影裡有蠻多bus的畫面,主角是一個外國男子跟一個日本女子,看完電影走出來,我還回頭看了一眼大大的電影看板。

有網友在問那是什麼片子,我只好祭出咕狗大神(google.com)。這部電影為派拉蒙出品,導演是Lewis Gilbert,男女主角則是Michael York與Hidemi Aoki,我赫然發現這部片子是1976年發行的,這讓我更為訝異,那我不是才一歲?我怎麼可能記得起來?而且我記得我應該會自己走路了,也許當時台灣洋片都是很晚才進片的也說不定,但是顯然這段記憶的確是在我很小的時候發生的。

我自己也有些訝異,在我話都還說不清楚的年紀,在我這個沒啥記性的腦袋裡竟然還能對這部外國電影留著些許殘存印象,聽我娘說我大概兩歲就會把26個英文字母背完(ㄅㄆㄇ都還沒學哩),說不定當時電影還真的看懂了,看來我上輩子似乎真的是外國人呵。

2006年9月24日

【追憶似水年華】打工的青春


我念高中時的生活其實有點辛苦。最艱困的時候每天只帶15塊上學,扣掉公車來回12塊,剩下來的3塊純粹是打電話求救用的。也就是說,大概一個禮拜省下來的錢只夠去後門跟蛋餅伯買個兩蛋一餅來吃。不過幸好那時我當糾察隊,後門站崗時如果遇到張碧森教官輪值,我們就會有免費蛋餅可以吃,所以私下我們都稱張教官為「蛋餅教官」。學校的食物也算便宜,10塊錢能買到許多東西,像是熱狗或是易開罐飲料,就算是窮人家小孩也還是有辦法偶爾打打牙祭。

也許很多人不知道,學校提供了一些工讀機會,雖然錢很少,但是工作相對也很輕鬆,對於我們這種沒有零用錢的小孩來說不無小補,當時我在禮兵隊的學長就介紹了一個這樣的工讀機會給我,工作內容是每天早上去訓導處整理訓育組長的桌子,簡單把送回的公文跟要交出去的公文分類就好。後來換了組長,工作內容有時則變成了傍晚去幼稚園接教官的小朋友回訓導處。反正所費時間不多,還可以偷懶不用升降旗,倒也樂在其中。

升高三暑假則是跑去天母一家斯里蘭卡料理餐廳打週末工。那家店在美國學校後面,地方不大,只有十張桌子,老闆跟廚師在廚房忙,平日老闆娘一人招呼客人,因為週末用餐的人比較多,所以需要多一個人來幫忙,才會想到要請工讀生。在餐廳端盤子待遇不錯,比一般速食店或是便利商店還高,還有供餐,menu上的東西都可以點,我第一次吃到炸冰淇淋就是廚師做給我吃的,那炸得金黃的脆皮,淋上巧克力醬,一口咬下去,酸甜冰透的芒果冰淇淋化入口中,實在是太令人難忘;更別說加了老闆親自從斯里蘭卡帶回來的香料煮成的黃飯,什麼菜都不用配就可以吃上兩碗,若是淋上香而不膩的咖哩就更讚了,無論顏色或是味道都是完美組合,每次用餐都是幸福的時刻。再加上常有外國客人,給小費的比例很高,還能順便練習英文,實在是個很理想的工作。

過了不久,隔壁的兒童美術班老闆跑來問我要不要去他們那裡打工,時間是每天下午,週末我可以提早離開回到餐廳幫忙,想想反正暑假漫長,輔導課也只有早上,也就點頭答應。工作就是折折DM,偶爾有活動時要出去發發傳單,其他時間就在櫃台當一下information小姐,下班後還會去餐廳找老闆娘聊聊天,我的高三生活就從此開始。

(或者說,我的「不念書」生活就此開始?!)

開學後跟著同學跑去瑞安街裡頭一個超市打工,每天把貨補齊,貼上價錢,人手不夠就跑去收銀台幫忙收錢裝袋,只是好像做差不多一個多月吧,課業開始越來越重,就沒辦法再繼續打工了。

倒是晚上開始養成留在學校看書的習慣。美其名是看書,其實說穿了,還不是放學看看男生打球(這要解釋一下,高三男生是個很有趣的動物,每天早上都告訴自己今天不能打球而穿上皮鞋出門,但是經過球場又實在忍不住誘惑,結果馬機這大腳婆的球鞋往往就被扒下來借走了,只好光著襪子坐在旁邊看球),然後傍晚大夥再一起去旁邊農會的小吃攤或是買個頂新便當果腹。久了變成常客,農會小吃攤的老闆娘有時乾脆要我們自己來,剛開始弄個魯肉飯甜不辣還不成問題,到後來連海鮮炒麵都能自己動手,等到天氣漸漸變熱,小吃攤也開始賣些果汁挫冰,我們這群小鬼會的花樣就越來越多了,沒事就來研究不同口味的綜合果汁。當然這要感謝親切的老闆娘不計較被我們玩掉的食材,而我們也就固定會去捧場兼幫忙,當人家高三時苦情地努力K書時,我們倒是過了一個又有得吃又有得玩的年頭,等到後來停課後,我的印象就在早上起床看NBA完才來學校圖書館混,傍晚看看男生打球,然後在小吃攤邊吃邊玩,回學校再假裝K兩本書後又結伴跑去台北車站抓娃娃打電動去中度過,然後不知不覺我就上大學了。

進了大學之後我跑去百貨公司幫專櫃小姐代班,然後才開始收家教,當樂團槍手,接演奏case,到體育室做行政,就這樣也努力撐完學業不必花到家裡一毛錢。偶爾參加聯誼或是網聚後,某個男生問我對他有沒有印象,我只問了一句「你坐哪個位置?」,然後就馬上回答人家「啊我記得你點雞腿飯,附餐飲料是冰綠茶」,害對方頓時語塞講不出話來,而我也只能苦笑, 「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