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寫作經驗從小學一年級上學期就已經開始,經過這數十年的專業與非專業的訓練,一直對於自己瞎掰的功力還算自豪。最近朋友向我邀稿,主題是與愛情有關的旅行故事。我想了一整天,卻發現我沒辦法接下這個case。
要寫甚麼?「帶著愛情去旅行」?
Well,我的確去過許多浪漫的度假景點。無論是浪漫的高級飯店,像是長灘島上Nami那間陽台有按摩浴缸的villa、普吉島Moevenpick飯店有三張床(睡覺用的大床+看電視的單人床+外頭私人池旁的休息床)的豪華villa、峇里島Sofitel的私人海灘、埃及老蔣簽過開羅宣言、旁邊就是雄偉金字塔的Oberoi飯店;或是城市本身就很浪漫的巴黎、里加、巴塞隆納、舊金山、蒙特婁…
然而,我都是自己去的。我的愛情,從來就沒有跟著我一起到這些地方旅行過。
因為每段旅行對我來說,就是一段段不同的愛情。有些需要時間慢慢醞釀,甚至還要經歷許多波折,才終於享受到戀愛的甜美;有些則像是一夜情般,看對眼了就出發了,至於以後還有沒有機會再見面,誰也說不準…
既然如此,我何必讓我的愛情多了一個人,變得如此擁擠?
愛一個男人,就專心地愛著他。愛一段旅行,也就應該將自己完全奉獻出去,我是這樣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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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旅行去尋找愛情」這個題目也就不成立了。
女孩子聽到我一個人旅行的經歷,除了表達羨慕之意,最常問我的就是「那…有沒有豔遇?」
「沒有。」我總是斬釘截鐵地回答。
也許,我曾經是別人的豔遇,但是我自己一個人旅行時,大部分的時間我是讓自己呈現在一個「Do not disturb」的狀態。我聽著我自己選的音樂、看著我自己帶的書、專心拍著我想要拍的照片、透過不同的文化與生活來強迫自己思考、或者強迫自己停止思考…
那是屬於我自己一個人與周遭環境發生關係的空間。沒有人可以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擅自闖入。
另一方面,我將旅行視為「換個地方生活」。因此,如果在台灣時,我不會隨便跟一個路上找我搭訕的男子上床,為什麼在其他國家可以講沒兩句話,就跟一個陌生的外國男人回家?
至於那些曾經的曾經,放心,我也不會告訴妳的。
作家鍾文音形容旅行如同愛情般私密,誰也無法複製誰的經驗。
所以,妳可以複製我的行程,但是妳不見得遇得到我遇到的人們,當然也就不會經歷我的故事。而妳的故事,要靠妳自己去創造。如果想要來場豔遇,只要妳有那個心,不必出國也可以做到。
而且別忘了,豔遇不是童話故事,不會是那種「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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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為愛而旅行呢?
這可能要找像是蕭美琴助理那種勇敢的女生,才有讓人感動的故事。
台灣有太多女生比我勇敢,她們沒有甚麼旅遊經驗,更別說是自助旅行了,但是為了愛,她們可以放棄工作,一個人背起行囊,飛到一個她可能在地圖上都指不出來的陌生地方,只為了見到愛人一面。
我記得我在比利時的時候,曾經有女孩子問我一個比利時小鎮的資料,那裡比我住的Hasselt還要鄉下偏僻,根本沒有觀光景點,說不定連個旅館都不見得找得到,而對方顯然也不是旅行老鳥,連要怎麼辦簽證、如何搭火車、甚至比利時講甚麼語言都不瞭解,我當時馬上閃過一個直覺,但仍然含蓄的問:「妳怎麼想到會要去那裡?」
對方也很含蓄地說是要找朋友。最勇敢的是,那是她第一次要見那位朋友。
可是我太懦弱,又想得太多,以至於無法說服我自己花這麼多力氣與金錢時間,只為了見一個從沒見過的朋友。
(所以我有個住在倫敦,無話不談的好朋友,但是我們從來就沒有見過面,經過這麼多年,英國都已經從要辦簽證到免簽證、從沒有便宜機票到亞航都已經從Stansted機場遷到Gatwick機場、新航A380都建造好可以從新加坡直飛倫敦了,我還是沒有去過倫敦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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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的旅行還是有所缺憾啊。
(這代表我應該開始準備我的邁阿密旅行了麼?
抱歉了,Miss B,這次的題目我得交白卷了。